專責小組

利益申報

專責小組委員來自不同背景和專業﹑擁有不同經驗,均為業界翹楚,當中不乏在各機構擔任要職。多元化的組成,讓討論和決定可以更深入透徹,有利專責小組工作;另一方面,參與評審建議書時有否實際利益衝突或會否予人有利益衝突之感,專責小組委員對此時刻保持警覺。

 

顧及到有需要吸納委員在社會創新方面的寶貴知識和經驗,同時確保評審過程公正,專責小組制定了一套兩級制利益申報機制:

 

  • 第一級:主席及委員加入專責小組時均須申報利益。
    [按前往扶貧委員會網頁閱覽扶貧委員會委員利益登記冊]
    [按閱覽增補委員利益登記冊]

 

  • 第二級:主席及委員須根據申請人名單申報利益(包括機構及個人層面)。如涉及實質性利益衝突*,委員將不可以參與相關的評審和面見工作。

 

*例如:委員本身為申請人﹑或為申請機構股東而擁有10%或以上投票權﹑或在申請機構擔任受薪職位﹑或為申請人的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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