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要委聘協創機構?

專責小組認為,應該充分利用現有在社會創新方面的資源和專才,令社創基金發揮更大效用。委聘協創機構有如下優點︰

  • 協創機構可利用其靈活性及願意承擔合理風險的思維,制定具創意的資助計劃,來推動和培育創新和創業精神。
  • 協創機構可以透過建立網絡,為創業者提供營商軟技巧的支援。
  • 委聘協創機構符合專責小組的宗旨,即建立龐大及鞏固的跨界別圈子,讓社會創新者和創業家長遠得以蓬勃發展。


協創機構的角色是甚麼?他們會提供甚麼服務?

每個協創機構會受委聘處理個別項目或計劃,他們或會處理申請,為申請人提供執行上的支援和幫助他們提升能力,又或會負責協助發展一個有利於社會創新的生態環境。

這些協創機構可以是創效投資者、在社會創新方面具有豐富知識和經驗的非政府機構、與基金擁有相同願景的專業團體、或對社會創新有研究的教育機構;他們的角色可以是服務提供者、策略伙伴或投資合伙人。


成為協創機構須具備甚麼資格?

在本港註冊成立的機構或團體均可申請成為協創機構。


如何甄選協創機構?

將會透過公開招標,以公平及具透明度為原則甄選協創機構。


社創基金將於何時委聘協創機構?

社創基金已分別與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理大科技及顧問有限公司、心苗(亞洲)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及葉氏家族慈善機構簽署委聘協議,四間協創機構將負責推展基金「能力提升」和「創新計劃」兩個優先工作範疇的項目。
(*心苗(亞洲)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已於2016年8月完成社創基金的協創機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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