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责小组

    职权范围

    第六届专责小组 - 职权范围

    (任期: 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1. 就社会创新及创业发展基金(社创基金)的策略及安排向受托人提供意见(包括基金的分配及拨款事宜、财务及行政运作);
    2. 监察资助项目的推行和检讨项目的成效;
    3. 与本地社会创新界别的持份者建立和保持联系,交流经验,加强彼此的沟通和了解;
    4. 与其他专责小组作紧密联系,互相支援,并适时向扶贫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及计划;及
    5. 支援扶贫委员会向公众汇报扶贫委员会的工作进度,同时与市民及社会各界交流互动, 合力推展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