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資料


委聘協創機構的外國經驗
外國有不少委聘協創機構的成功經驗可供借鏡,以下例子可供參考:

美國:The Social Innovation Fund (SIF)
該六億美元的基金通過結合政府和民間資源,有效提升創新和以社區為本的方案的社會效益,成功改善美國各地低收入社群的生活。 SIF投資於三個優先範疇:經濟機會、民眾健康、青年發展。SIF提供資金予中介撥款機構,這些中介撥款機構富有經驗,擅於發掘社區內有潛力的項目並能從旁協助以促成這些項目成功和擴大效益。

英國:Big Society Capital
http://www.bigsocietycapital.com/
Big Society Capital擁有高達六億英磅的資金,其宗旨是通過為英國的民間機構開拓資金來源,促進該國社會效益投資市場的發展。該基金為社會投資融資中介(SIFIs)提供資金和支援,從而讓民間機構可以獲得新的、合適和可負擔的資金來達致更大的社會效益。Big Society Capital只投資於SIFIs而不直接投資於民間機構的做法亦有助加強這些機構和社會效益投資者之間的聯繫。

澳洲:The Social Enterprise Development and Investment Fund (SEDIF)
http://employment.gov.au/social-enterprise-development-and-investment-funds
http://docs.employment.gov.au/system/files/doc/other/sediflessons_2.pdf
SEDIF是由澳洲政府成立的一個二千萬澳元的基金,其目的是為社會企業提供資金來源,令社企得以持續、發展和加強社會效益,並催化該國社會效益投資市場的發展。SEDIF委聘了三家機構擔任基金經理,由它們與個別社企簽訂資助協議,並根據不同社企的各自需要提供適合的資助方案,協助社企添置設施、改善現有服務或開展新服務。